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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實話實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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衙門的縣丞早就在公堂上等著比他還大的官,刑部的同僚聯合辦事。翁聞極是心中惶恐啊,全天下的縣丞就京城裡頭的不好當。辦得好是理所當然,辦不好是人頭落地。多懷念在學堂裡熬夜讀書的時候能談天南地北

考上了卻畏畏縮縮地閉口不提。

葉酩穿著私服,大街上還那麼多人偏偏指名道姓地叫著他。名譽,在今天算是臭了!

葉酩陰沉著臉,把寧思森全家問候個遍。

寧思森敢押著葉酩來,算是寧某徹底得罪了葉某了。還是對葉侍郎客氣一點,拍了拍老頭子的肩膀。說“縱火他殺。”葉酩呸了一聲。

翁聞極直視了葉酩一眼,葉酩不情願下跪。“本官三品,敢押大臣上公堂對峙,翁縣丞真是越來越會當官!”

他冇搭理葉侍郎的話,按照審問流程,問著五位嫌疑人。“堂下何人,與死者肖菡萏什麼關係。”

女子有力無氣的哭著喊著,她是原告。還有幾個人在公堂上,自稱是人證。葉酩是被告人。

“民女秦寶珠,是葉酩葉大人的妾室。肖菡萏死前的一晚上,民女目睹家仆勒脖謀殺。第三日肖菡萏就被燒的屍骨無存,失火必定是他殺。民女因害怕殺人凶手再次作案,寧願滾一圈鐵釘子也要安生活著。”

翁聞極喜怒不形於色,原告秦寶珠和死者同是妾室,卻敢指認夫君葉酩有嫌疑。她冒著生命危險來告官,隻是害怕被殺?

葉管事冇了當時的霸氣,視死如歸地豁出去了。“小人是葉雲舟,肖夫人院子的管事。小人是收了秦夫人的錢給肖夫人苦頭吃,勒過肖夫人的脖子,肖夫人不小心跌進水裡還是小人救的。要是真的害人,也不是小人殺的啊,秦夫人更恨肖夫人啊,火燒前兩晚,肖夫人就和秦夫人吵架來著。肖夫人死了,秦夫人定是凶手,不然花錢給小人辦事乾嘛,不就是要除了能爭寵的敵人嗎?”

翁聞極一頭暈,還肖夫人秦夫人的。一連串的話都不定頓一下,看著葉雲舟呆滯的模樣,可不是個機靈的。

“小人莫貴蝦,也是侍候肖夫人的。人不是小人殺的,小人冇收過錢。葉管事押肖夫人去見秦夫人的時候,葉雲舟不僅勒脖子,還侮辱了肖夫人。肖夫人的衣領上的一顆珍珠在葉管事手裡,要是他為了財,再次殺了人也是可能的。”莫貴蝦心虛地撒謊,他冇收錢但也辱了肖氏,不知道肖氏是怎麼死的,咬葉雲舟一口,準冇錯。

翁聞極瞧著他耳朵紅透,莫貴蝦是有可能在說謊。

“不是啊?青天大老爺,草民鐘寧遼,肖菡萏是誰啊?不關草民的事啊,草民就和葉老闆在絕香樓喝了個酒,真的冤枉的很啊!”鐘寧遼被嚇的都想回家了,攤上個葉酩,是鐘家倒黴的嘞。

“肅靜!”衙門公堂吵吵鬨鬨,翁聞極腦殼疼。“肖菡萏的屋裡失火,秦寶珠葉雲舟莫貴蝦,還有葉侍郎在哪?乾什麼?有什麼人在場?”

翁聞極也怕著官帽不保,公堂上的一把椅子讓嫌疑人坐著。葉酩翹起二郎腿,不把縣丞小官放在眼中。

翁聞極暗自分析著:

死者死亡,凶手要是府裡的更能說通?鐘寧遼不是葉府的人,就算葉酩和他有什麼仇,也不會殺他的小妾,乾脆殺葉酩更能解氣吧。

秦寶珠情殺,也有可能呢。肖菡萏死了,就冇人威脅她的地位。葉雲舟一來就承認是拿錢為她當差,第一次謀殺肖菡萏的時候莫貴蝦也是同夥。第二次謀殺肖菡萏,纔是真的殺人滅口吧。

且聽,

葉酩不是給翁聞極麵子,一個小官而已。配合他辦公,早點能去湊齊那銀錢纔是要緊“本官和鐘老闆在喝酒,中途冇人打擾。本官不知府中失火,七日那天大夫去給肖氏看病,還是本官請的大夫。”

鐘寧遼喜悅,葉酩還有腦子!“草民剛那個話,葉老闆就證實。翁縣丞是吧,要是再扣著草民也說不過去吧,一個失火案子捉一個無關緊要的人,很讓草民懷疑您的辦案能力。”不是為難縣丞,他鐘寧遼可是做生意的,和葉酩一起丟臉怎麼能算了。

朝堂的事,葉府的事。影響了鐘家的貨賣不出去,找誰賠償?

莫貴蝦真的不知道啊,實話實說著“六日午夜,小民是見過肖夫人一麵。起火那天,小民在廚房為肖夫人帶午飯。當回到荷花院時候,已經燒起了好大的火。小民也是拎桶滅火忙不停,有認識的人看到小民滅火的!”

秦寶珠真的怨那幾個狗腿子,顧不得一身血。也要開口,不說話那不被人噴死啊!“要是民女死,定是害死肖菡萏的凶手害的。民女是老爺的妾,還拿到掌家的鑰匙,安安穩穩等生個兒子,不就是壓過肖菡萏了嗎?民女六日是差個奴婢喚肖菡萏來海珠院請安不假,是為了炫耀。那晚記得清清楚楚,民女等很久冇見人,就獨自往荷花院的方向走。真的看到在場的葉雲舟和莫貴蝦害人,見人撞破還要殺了民女。肖菡萏好歹是生下個無用的閨女兒的,在葉府冇有功勞也有苦勞,肖菡萏鬨出動靜。連許老夫人個寡婦散步都能碰巧遇見,當家的老爺怎麼會第二天纔派大夫救人呢?見過肖菡萏最後一麵的,不是我秦寶珠!我秦寶珠要殺人,還會一直湊上去看熱鬨?真是的笑話,老爺真是會裝,要了一個妾的命,不是比奴婢出生的我更有勢力嗎?還有,我的錢可是寄回孃家的,哪有多餘的打發喂狗!”

葉雲舟還是咬著秦寶珠“八日那天,秦夫人再次找了小民。她要買和肖夫人同款的衣服,當時小民還感到奇怪。秦夫人要什麼綢緞就直接買買買就完事,偏偏是肖夫人過時的衣裳?不就是掩蓋午夜的真相,威脅著人嘛!”

翁聞極見多了嫌疑人的說詞,要不是人殺人不就是為了錢為了情。他先不問點什麼,梳理思路。

十二月六日晚,秦寶珠派丫鬟押著肖菡萏見麵,不是在秦氏的院子裡見得麵,而是在秦氏往肖氏院子的那條路。仆人要害肖氏,秦氏見過,還有一個老夫人見過六日的肖氏。目睹殺人了還往肖氏的院內跑,要不是秦氏膽子大,就是仆人有收過錢,這件事秦氏是知道的!

莫貴蝦說不收錢怎麼可能,葉雲舟收錢。一同在場的人都見到葉雲舟害人。葉雲舟殺人還是殺人未遂,都不可能挑人多的時候。秦氏要是收買仆人,還差一個兩個嗎。葉雲舟是害過肖氏的,肖氏冇死成,就憑肖氏在葉府裡是個主,悄悄地弄個奴死也容易。葉雲舟聽見秦氏和肖氏吵架,不管是親耳聽見還是聽府裡的人傳,都不能擺脫肖氏死的嫌疑。肖氏在六日晚還見了秦氏,要不是兩個受害人惺惺相惜,就是凶手再次回到殺人現場欣賞的惡作劇。肖氏這個主待下人就算再凶殘,下人敢謀害主子,就是十有**要另謀出路。肖氏生了個女兒,是個廢王妃。京頭裡的人都知道廢王的那點破事兒,葉酩乾脆殺死老的妾趕了廢王一家,納新的可不就是秦氏了麼,要是葉酩是主謀,衙門裡的嫌疑人全是同謀,更符合推測。

八日,秦氏冇說肖氏困在大火的時候在乾嘛,就葉雲舟兩次收了秦氏的錢,一次是弄肖氏,一次買肖氏身上的衣服。葉酩和鐘老闆在外喝酒,同有不在場證詞。莫貴蝦身為肖氏的下人到了中午為起不了床的主子拿飯也合理!

仵作也是官府檢驗命案屍體的人,檢驗吏喝報:“骨頭湊完,死者身長六尺二,屍體成黑炭。全身佈滿刀傷,骨頭明顯的斷裂。根據衙役的探查得知。火災現場,有大量的油跡。女人的骨灰在床上發現,火災發生還在床上睡大覺。死亡時間根燒焦成黑炭的骨骼判定起火火勢大燃燒時間長達至少半天。”

一號秦寶珠:不承認給錢害人,六日見過肖氏兩麵。

二號葉雲舟:承認收錢害人,卻冇害死人。收過兩次錢,都說是秦氏給的。

三號莫貴蝦:冇收錢,什麼都不知道。老實人好好當差!本分做事!

四號葉酩:疼妾的好人!

五號鐘寧遼:倒黴的唄。

翁聞極,斷他殺!三種可能,第一,院子失火時肖氏已經被砍死,被偽裝在熟睡在床,再放火毀屍。第二,院子失火時肖氏困在大火中被火燒死了,凶手趁亂砍骨定是在還冇大聲喊走水前。第三,肖氏是先遇到他殺,受辱下情況的自殺。

當翁聞極要給自己鼓掌的時候,有人上公堂,新供詞驚呆了他的一通神探分析。“小民是趙康,是為葉侍郎的姨娘診脈的大夫。受葉小姐所托,一直對肖姨娘照顧有加。上次見肖姨娘是七日,小民發現藥罐子的藥並不是小民藥方上的藥。當日就倒藥在花瓶裡,記得那天的花瓶擺在床頭邊,是個市麵上常見的款式。這次前來,也是葉小姐告知的,小民的病人被燒死,見過肖姨娘最後一麵的小民自然是有很大的嫌疑,為了自證清白,小民帶來了物證,藥方一張。要是被當成害人的凶手,葉小姐交給她心腹丫頭送出物證給小民,讓小民指認她的生父殺了她的生母正是葉小姐的意思!”“證物有二,一把刻著家主名字被火燒過的刀,上邊有血還是人的骨灰,判定肖氏是燒死了再遭人砍的還是砍死在被燒的!錦繡鎏金紋花瓶瓷片,有油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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