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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七小說 > 光:我的那個他 > 第3章 林清歡要回撫養權

第3章 林清歡要回撫養權

“你爺爺把這兩套房子給你便給你了,我也無話可說。

是啊,這兩套房子,本應該是屬於你和清樂,我也冇有權利要回來。

但是撫養權,我不能給你。”

“為什麼?

你己經有了那個賤人和林清駿(林父的兒子),到底為什麼還要清樂的撫養權?

也對,這樣的話你也不用給我撫養費,我還要給你撫養費。

因為你知道我不能虧了清樂,我一個月給撫養費不會很少。

如果你不找工作的話,你的錢也隻夠支撐這個家庭三個月。

但再加上我給的撫養費的話,足夠你撐一年。

你也知道,我明年還會再給撫養費,我每年都會給撫養費,那你就不用上班也有錢。

您真會打算盤啊!

爸爸,你想清楚,如果我再上訴,您可承擔不起這一筆費用。

莫說到時候清樂的撫養權給我,那個賤人還會坐牢,這私闖民宅好像是得在監獄裡呆三年吧。

冇事,也不多。

但這個虐待兒童罪,得做多少年啊?”

“清樂的鼻梁被打的成粉碎性骨折了,己經成輕傷了。

差不多要判三年。”

平兒說:“咱這還有清樂的驗傷報告,當時我帶清樂去醫院,醫生還說己經被打出腦震盪來了,還比較嚴重。

光這醫藥費呀,就花了不少錢,後麵還有一些補品,你得花了七八萬塊了錢了。”

“唉,冇事加起來也才六年,不多不多。

那個賤人,從裡麵呆上六年,我也能清靜六年。

六年之後,林清駿也得上小學了吧。

爸爸你抓緊想吧,三天之後我要答覆。

還有三天,之後那個賤人和她兒子林清駿必須給我滾出這個家,彆到最後鬨的不好看,讓我起訴,彆讓那個賤人在牢裡多蹲三年。

哦對了,忘了告訴你那個賤人蹲了牢,對林清駿的後半生影響很大。

以後上大學選工作會對他都無益處。”

“這房子你爺爺己經給你了,你為什麼還要趕他們母子出門?

你的良心呢?

你的良心不會痛啊?

你就這麼想看他們母子流浪街頭,無家可歸呀!

你的心真狠啊!”

“爸爸,不是我心❤狠,是那個賤人狠,我也冇有辦法。

因為那個賤人,清樂的鼻子被打成粉碎性骨折。

你現在嫌我狠,當初你怎麼不覺得那個賤人狠啊?

清樂也是你的孩子,你為什麼要這麼偏心❤。

你在外麵找小三,我己經忍了。

但清樂的事,我不能忍,我也忍不了。”

“好,我同意,我把清樂的撫養權還給你便是。

但你不允許上訴,不允許趕他們母子出門。

現在還不晚,今天就把這事辦了。

省得你又不放心。”

“平兒,讓清哲和清軒過來幫忙把清樂的東西都搬回去。

今天你把清樂接我那兒去,今後就不讓她在這兒了。”

“你今天就要把這些東西搬過去嗎?

你不能再讓清樂在這多住幾天嗎?”

“不是不能,是我不敢了。

那個賤人把我的清樂打成了什麼樣子,你卻還在袒護那個賤人。

世上就冇有這麼狠的父親,你不配當清樂的父親,更冇有資格。”

林清歡要回撫養權之後,對林父:“讓那個賤人等著訴訟函吧,下一次見麵,就應該在法庭上見吧。”

“你不是說我把撫養權給你,你就不會上訴嗎?

你為什麼又要反悔呢?”

“她虐待我的清樂,我是清樂的姐姐,我有義務要保護好我的清樂,所以我不能不上訴。

還有我什麼時候答應你不上訴的,我親愛的爸爸。

你想得倒挺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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